通知公告
关于上报“全面小康·美丽乡村看赣榆”摄影作品的通知
各中小学、实验幼儿园、特教校,中专学校:
4月下旬,我局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面小康·美丽乡村看赣榆”摄影展活动的通知》,要求各校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和摄影爱好者,精心选题谋划,潜心创作作品,踊跃参与摄影展活动。
各校将作品及报名表于8月10日前报送局8楼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稿(邮箱:gyxjyjmsk@126.com)。邮件主题和报名表文件名均为:XX学校小康·美丽乡村看赣榆摄影作品,照片文件名为:标题(编辑、单位)。
报名表格式:
“全面小康•美丽乡村看赣榆”摄影作品报名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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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作品简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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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班级) |
联系方式 |
备注(学生请注明辅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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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全面小康·美丽乡村看赣榆”摄影展活动的通知》。
赣榆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关于组织开展“全面小康·美丽乡村看赣榆”摄影展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实验幼儿园、特教校,中专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十二次党代会和县委十二届二次全体(扩大)会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全方位、多视角、多层面地展示我县“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乡村行动”取得的丰硕成果,以及广大干部群众团结拼搏奔小康、万众一心谋发展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励全县人民“锁定目标强责任、奋力实现新跨越”的豪情壮志,积极推动县委、县政府“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乡村行动”各项工作部署的全面落实。县政协办公室、县美丽乡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文广体局联合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全面小康看赣榆”摄影展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作品主题要充分表现全县各行各业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中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崭新成果,真实反映通过美丽乡村行动全县农村在自然景物、生态保护、镇容村貌、乡风民俗、历史学问、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发生的深刻变化,挖掘和展示赣榆城乡在变革进程中所独有的特色和魅力。
二、征稿要求
1、作品要反映摄影展主题和主要内容。
2、摄影图片清晰,构图美观,具有一定艺术感染力。
3、每幅作品要注明标题,附简要的作品说明以及编辑姓名、单位和详细联系方式。
4、摄影展只接受数码相机所拍摄的作品,黑白、彩色不限,文件大小不小于4MB,JPG格式,组照须用胶带粘连。
5、每位编辑送展作品数量不限,参展作品放大至10英寸(长边25cm),方片要求为8×8英寸,宽幅照片短边边长8英寸。作品请勿装裱,入选者请配合调用原始图片。
6、不收参展费,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
7、本次摄影展将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给予表彰奖励。
8、摄影作品为参展者原创,严禁冒用他人作品和使用电脑合成作品,如发现有上述情况者将取消参展和评选资格。
9、谢绝在其他大赛、影展中获奖的作品以及出版过的作品。
10、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杂志、网站展览和出版画册使用。对于作品中可能出现的肖像权、著作权等问题由编辑自负。
三、活动组织要求
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和摄影爱好者,精心选题谋划,潜心创作作品,踊跃参与摄影展活动。每校至少报送1幅作品。我局将组织初评,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择优报送县参评。
县征集时间为2012年4月27日—2012年8月30日,我局组织上报时间待通知。
联系人:韦有智
赣榆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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