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我校关于落实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
全校管理人员、班主任、门卫、生活部全体教师:
区教育局9月3日发来紧急通知,通报了9月1日发生的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东方小学家长入校砍杀案,该校一学生家长进入校园持刀砍人,造成1名老师、3名学生死亡,2名学生重伤,事件触目惊心,代价惨重,教训深刻。为进一步落实区教育局通知精神,加强我校校园安保工作,防患于未然,现就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做如下紧急要求。
一、保安人员认真值班,持械上岗,尽职到位。
保安人员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把校园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二、加强校园管理,严格落实门口接待制度。
门卫值守人员坚决实行门口接待制度,严格实行进出盘问、登记制度。对外来人员,问清来人是谁,找谁,办何事;携带包裹的,要开包仔细检查,发现液体、器械等涉嫌危险物品,一律不许带进校门;发现刀具等违禁物品,马上报警。
来访人员未经登记不得进入校园,本校联系人在家长接待室、警务室接待来访者。确需进入校园的,须征得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门卫在夜间巡逻期间要携带方便的器械,加强对学校的巡查,特别对学生宿舍、微机房、财务室、办公室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增加巡查密度,进行重点巡查。
上下学期间,值班人员要在校门口值守,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安全有序疏散。
三、加强教师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安全岗位值班制度。
全体值班人员要认真实行教干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佩戴红袖章或者胸卡等明显值班执勤标志,对校园进行定时不定时巡查,发现问题,要反应迅速,处置果断。
各级部要安排好楼层及校园安全岗位值班人员,人员安排表于9月6日前报送德育处,班主任、生活老师要深入细致排查学生中的安全隐患,及时妥善处理好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各种矛盾,防止问题恶化,消除安全隐患。
四、排查校园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生活、生产安全。
总务处要组织电工、水工、锅炉工、木工等各岗位人员严格做好开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彻底检查校园内水电、管道、锅炉、消防器材、食品佐料等各项材料、设备,确保符合安全要求,并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责任人签字,交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五、周密布置,严把接送学生安全关。
校长室、德育处、团委要妥善安排好大休接送学生工作,安排学生不超员,保证车辆符合安全标准,与公交企业、驾驶人员签订安全合同,班主任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非法营运的车辆。学校各部门要密切协作组织好学生第一次乘车,有条不紊,一丝不乱。
各班主任要教育走读学生重视安全问题,家长按时到校接送,防止上下学途中出现安全事故。
区教育局、公安局将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校安保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采取不打招呼随时进入校园的方式,重点检查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时入口把关情况,并通报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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